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鍋爐煮爐操作規程


  1。目的:

  由於新安裝、維修的鍋爐其受熱面管系環保金爐、集箱及鍋筒的內壁上油鏽等污染物,若在運行前不進行處理的話,就會部分附在管壁形成硬的附著物,影響鍋爐熱交換,危害鍋爐的安全運行。

  2。煮爐已具備的條件:

  ①烘爐後期耐火磚灰漿樣含水率小於7%

  ②加藥、取樣管路及機械已全部安裝結束並已調試合格。 ③水處理及煮爐的藥品已全部准備。

  ④鍋爐的各傳動設備(包括鍋爐房內的照明設施)均處於正常投運狀態,

  ⑤鍋爐、化學分析等各部分的操作人員均已全部到崗。

  3。煮爐工藝:

  1)烘爐後期,灰漿樣含水率小於7%,用排污將水位降到中心線以下100mm。

  2)氫氧化鈉10KG,磷酸三鈉10KG混合配成20%的藥液由加藥罐打入鍋爐內。

  3)開啟加藥旁路門,向爐內送水,控制水位在中心線以上 130mm,停止進水,關閉加藥旁路門,開啟再循環門,進行煮爐。

  (2)煮爐共分3期:

  第一期:1)再次檢查鍋爐輔機及各設備,處於啟動狀態,開啟給煤機,引風機,鼓風機等,適當調整風量。

  2)向鍋爐預備好燃料點火升壓,當壓力升到1Kgf/cm2,衝洗水位計。

  3)再次緩慢升壓到4Kgf/cm2,要求安裝人員對所有管道、閥門

  作全面檢查,並擰緊螺栓,在4Kgf/cm2下煮爐8~12小時,排汽量為10%額定蒸發量。化驗每隔2小時取樣分析一次,並將分析結果記錄。

  4)根據現場確定全面排污一次的排污量和排污時間,排污時要嚴密監視水位,力求穩定,嚴防水循環破壞,並做好水位記錄。

  5)在第一期煮爐中,要求水位保持在+130mm下運行,運行人員對煙溫、水位及汽壓等表計每小時抄表一次。

  第二期:1)再次緩慢升壓到達6~8 Kgf/cm2,然後對各儀表管路進行衝洗。在6~8

  Kgf/cm2壓力下煮爐10~12小時,排汽量為5%左右額定蒸發量。

  2)運行值班人員應嚴格控制水位+160 mm,並每隔2小時校對上下水位計一次,做好記錄。

  3)化驗人員每隔2小時取爐水化驗一次,爐水堿度不得低於45mgN/L,否則應加藥液。同時根據經驗,全面定期排污一次,在排污中要嚴格控制水位,要求水位波動小,並做好排污記錄。

  第三期:1)緩慢升壓到8~10Kgf/cm2穩定燃燒,控制水位+160mm,在此壓力下運行2~4小時。

  2)打開給水旁路門,來控制其進水量,然後采用連續進水及放水的方式進行換水。

  3)根據化驗員通知,適當打開排污閥,同時派專人監視鍋爐水位並及時保持聯系。

  4)化驗人員每隔1小時取樣分析一次,並作好詳細記錄,當爐水堿度在規定範圍內(一般≦18 mgN/L)時,可停止換水,結束煮環保金爐設備爐。

  (3)煮爐注意事項:

  1)加藥前爐水應在低水位,煮爐中應保持鍋爐最高水位。

  2)煮爐時,每次排污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分鐘,以防止破壞水循環。

  3)在煮爐中期結束時,應對灰漿進行分析,一般第一期結束,灰漿樣含水率應降到4~5%,在第二期結束應到2。5%以下,若沒達到,可適當延長煮爐時間,確保灰漿含水率達到要求。

  4)運行人員及化驗人員必須嚴格按規範操作,並做好詳細記錄。

  4。煮爐以後

  1)煮爐結束,鍋爐停爐放水後應打開鍋爐人孔等仔細徹底清理汽包內附著物和殘渣。

  2)化驗人員及調試人員應會同安裝、維修單位人員檢查鍋爐內壁,要求鍋爐內壁無鏽蝕、油污,並有一層磷酸鈉鹽保護膜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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