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可口可樂瓶內飄塑膠袋 欲以5瓶汽水作賠償


近日市民做小食店生意的陳先生購入10箱汽水,其中芬達3塑膠袋箱。隨後先後遭顧客投訴飲料瓶內飄著塑料袋和疑似裝載藥品的鋁箔包裝。隨後陳先生聯系可口可樂,該可口可樂的業務員上門將有雜物的汽水做了取證。並表示,消法有規定,產品可以有瑕疵。

陳先生在本溪市勝利路十二中主校附近營業著一家米線店。7月8日,陳先生進了10箱汽水,其中芬達3箱。7月10日中午,到店內吃飯的學生買了一瓶汽水,並發現汽水瓶裡飄著一個塑料袋。

  陳先生隨即給可口可樂業務員打電話,電話那頭回應“這事我知道了”,並讓陳先生將汽水瓶保存好,隨後會過來取樣。但是此後幾天,一直沒有人來。

7月19日,又一個吃飯的學生招呼陳先生,說汽水瓶裡發現雜物。陳先生拿過來一看,又是芬達汽水。只不過這次瓶裡漂浮的不是塑料袋,而是一大塊疑似裝載藥品的鋁箔包裝。一共進了三箱芬達汽水,竟然有兩瓶出現雜物,陳先生再次撥打了可口可樂業務員的電話。

7月22日,可口可樂的業務員上門將有雜物的汽水做了取證。隨後,該業務員又告訴陳先生:消法有規定,產品可以有瑕疵。

  “衣服褲子有瑕疵還說得過去,你們這屬於食品,關乎老百姓身體健康的,又塑料袋又藥的,這玩意喝著多惡心啊!”陳先生反駁。可口可樂的業務員又說:那麼這麼地吧!可以賠償你5瓶汽水!

  “我並不在乎這幾瓶汽水,賣汽水本身也掙不了多少錢。如果孩子們因為喝了這些不干淨的飲料出了問題怎麼辦?”陳先生介紹,可口可樂事發後10多天才派人來取證,來了之後也不過問孩子的身體情況。對於可口可樂應對食品安全的態度,讓他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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